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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农业科学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次数:20  添加时间:2020-09-23 05:51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Excel表格形式)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的主要职责是开展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推动全市农业科技创新和进步;在全市开展农业技术服务,指导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的示范推广;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内设水稻、茶叶、油料、小麦、资环、植保、栽培等7个专业研究所和办公室、科研管理科等7个机关管理科室。辖有信阳市农业科学院试验农场、信阳市农业科学院机关服务中心2个二级机构。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信阳市农业科学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2个,具体是:
1.信阳市农业科学院本级
2.信阳市农业科学院机关服务中心
3.信阳市农业科学院实验农场
第二部分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9380.91万元,支出总计9380.9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47.51万元,增加3.85%;支出总计增加347.51万元,增加3.8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变动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4260.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7.49元,占40.5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927.03万元,占45.23%;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06.40万元,占14.2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2019年支出合计351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5.80万元,占67.21%;项目支出1154.02万元,占32.79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均为1727.4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843.1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09.71万元,减少43.12%,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09.30万元,减少21.6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根据新的会计制度转为事业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3.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36%。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09.30万元,减少21.6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调整。
(二)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3.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1356.12万元,占73.5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5.89万元,占12.80%;卫生健康支出62.69万元,占3.40%;农林水支出94.40万元,占5.12%;住房保障支出94.04万元,占5.1%。 
(三)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53.65万元。支出决算为184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3%。
1、科学技术管理事务(类)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数19.59万元支出决算数19.59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不存在差异。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1045.35万元,支出决算数115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0.16%。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原因为上年度经费在本年度支付。
2、应用研究(类)社会公益研究(项)年初预算104.84万元,支出决算数10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3、科技条件与服务(类)科技条件专项(项)年初预算数80.00万元,支出决算数8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8.95万元,支出决算为21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5、抚恤(类)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数1.84万元,支出决算数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9.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原因是死亡人数增加。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40万元,支出决算为9.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2.69万元,支出决算为6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4.04万元,支出决算为9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3.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8.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34.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13.71万元,完成预算的27.98%。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及公务运行维护费的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69万元,完成预算的21.82%,占77.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2万元,完成预算的6.16%,占22.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出国(境)团0,人数0,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1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10.6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2019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共计接待34次238人次。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经费支出。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院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改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初步构建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良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良好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956.73万元,支出决算为956.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为318.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8.6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末,我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Excel表格)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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