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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委中心学习组开展2018年第四次集中学习
浏览次数:113  添加时间:2018-02-05 11:38

    2月2日下午,院召开党委中心学习组开展2018年第四次集中学习,在家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院属七个支部负责同志参加了学习活动。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精神,全文学习了《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印发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发〔2017〕23号)、《中共信阳市委印发<关于贯彻省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的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信发〔2018〕1号)、《中共信阳市委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的通知(信发〔2018〕2号)、《中共信阳市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


    大家围绕学习内容展开了集中研讨,交流了心得体会。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是从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总结了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科学分析了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登高望远、居安思危,内涵丰富、切中要害,既是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宣言书,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动员令。


    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党的问责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为全面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全力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实现党领导的事业全面进步提供了坚强保障。
要充分认识加强和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推进党的建设。


    段仁周院长对进一步抓好今后的学习贯彻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全院各支部要组织党员进行全覆盖的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的核心要义,牢牢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在实处。要准确把握其精髓和指导思想,结合各自工作和岗位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增强自身的政治修养、党性修养,激发做好农业科研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要依规依纪办事,强化监督执纪,勇于问责,让“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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